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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21-1882為了提高豬易商城獸藥行業的整體商品品質,更好地規范賣家的經營行為,維護豬易商城獸藥行業正常經營秩序,特擬定本行業標準。
豬易商城有權單方面隨時修改本行業標準并在平臺上公告。如不同意相關變更的,應立即停止使用豬易商城的各項服務或產品,否則,即視為同意相關變更。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在豬易商城銷售的獸藥類商品。
國家對獸藥實行分類管理,根據獸藥的安全性和使用風險程度,將獸藥分為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獸用處方藥是指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購買和使用的獸藥。
獸用非處方藥是指不需要獸醫處方箋即可自行購買并按照說明書使用的獸藥。
獸用處方藥目錄由農業部制定并公布。獸用處方藥目錄以外的獸藥為獸用非處方藥。
(一)公司經營資質
1、在豬易商城經營獸藥類商品的用戶,應當依法登記設立。
2、在豬易商城經營獸藥類商品的用戶,應當在其經營范圍內從事銷售行為。
(二)生產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類商品,應當由取得的《獸藥生產許可證》的獸藥生產者生產,且生產者持有相應的產品批準文號。
2、在豬易商城經營獸藥類商品的用戶,應當在進貨時,對生產者的《獸藥生產許可證》進行核驗。
(三)經營許可證
1、 在豬易商城經營獸藥類商品的用戶,應當取得相應的《獸藥經營許可證》。
2、用戶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核定的有效區域進行銷售。
(一)質量合格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類商品應當達到國家標準和產品包裝標注標準。
2、獸藥出廠前應當經過質量檢驗,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不得出廠。獸藥出廠應當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3、 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類商品的用戶,購進獸藥時應將獸藥產品與產品標簽或者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
(二)質量抽檢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類商品的用戶,應當依照《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規定,配合監管部門的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2、抽檢不合格的用戶,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整改。豬易商城將根據商城規則及協議對不合格用戶進行管理或處罰。
3、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類商品應當在保質期內;超過保質期的獸藥類商品不得在豬易商城進行銷售。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商品應當包裝。
2、獸藥包裝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類商品應當附有標簽。
2、標簽和使用說明書應當使用中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經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2、獸藥經營企業經營獸用中藥材的,應當注明產地。
3、獸藥經營者應當在店鋪顯著位置標注“獸用處方藥必須憑獸醫處方購買”的提示語。
獸藥經營者對獸用處方藥、獸用非處方藥應當分區域發布產品信息。獸用處方藥不得采用買家自選方式銷售。
1、在豬易商城經營的獸藥經營企業,應當采購合法獸藥產品。獸藥經營企業應當自行對供貨單位的資質、質量保證能力、質量信譽和產品批準證明文件進行審核,并自行與供貨單位簽訂采購合同。
2、獸藥經營企業購進獸藥時,應當自行依照國家獸藥管理規定、獸藥標準和合同約定,對每批獸藥的包裝、標簽、說明書、質量合格證等內容進行檢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購進。必要時,應當對購進獸藥進行檢驗或者委托獸藥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報告應當與產品質量檔案一起保存。
3、獸藥經營企業應當保存采購獸藥的有效憑證,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記錄,做到有效憑證、賬、貨相符。采購記錄應當載明獸藥的通用名稱、商品名稱、批準文號、批號、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單位、供貨單位、購入數量、購入日期、經手人或者負責人等內容。
4、獸藥入庫時,應當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獸藥,不得入庫:
(一)與進貨單不符的;
(二)內、外包裝破損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
(三)沒有標識或者標識模糊不清的;
(四)質量異常的;
(五)其他不符合規定的。
1、獸藥經營企業購銷獸藥,應當建立購銷記錄。購銷記錄應當載明獸藥的商品名稱、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單位、購銷數量、購銷日期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2、獸藥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獸藥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經營獸藥的質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獸藥,不得在豬易商城出庫銷售:
1)標識模糊不清或者脫落的;
2)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封條嚴重損壞的;
3)超出有效期限的;
4)其他不符合規定的。
4、禁止在豬易商城銷售假獸藥、劣獸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獸藥:
1)以非獸藥冒充獸藥或者以他種獸藥冒充此種獸藥的;
2)獸藥所含成分的種類、名稱與獸藥國家標準不符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獸藥處理:
1)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2)應當經審查批準而未經審查批準即生產、進口的,或者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經抽查檢驗、審查核對而未經抽查檢驗、審查核對即銷售、進口的;
3)變質的;
4)被污染的;
5)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劣獸藥:
1)成分含量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或者不標明有效成分的;
2)不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過有效期的;
3)不標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
4)其他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但不屬于假獸藥的。
1、獸藥經營企業應當按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獸藥標簽、說明書及其他規定進行宣傳,不得誤導購買者。
2、獸藥經營企業應當向購買者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含在線或線下方式),在店鋪顯著位置明示服務公約和質量承諾,指導購買者科學、安全、合理使用獸藥。
3、獸藥經營企業應當注意收集獸藥使用信息,發現假、劣獸藥和質量可疑獸藥以及嚴重獸藥不良反應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報豬易商城備案。
1、在豬易商城發布獸藥類商品廣告的,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2、獸藥類商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2)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3)說明有效率;
(4)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本行業標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等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修訂、廢止的,以最新有效的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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